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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接触原则方面:就是说被告得有接触过原告作品的情况。
要是被告没法证明自己没接触过,那这就可能是侵权的一个初步证据。
2.实质性相似方面:把原作品跟被控侵权作品放在一起对比,看在表达形式上是不是有实质性的相似。
相似的部分得达到一定程度,不能只是碰巧一样或者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些内容哦。
3.独立创作抗辩方面:被告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作品是独立创作出来的,而不是抄袭了原告的。
要是被告证明不了自己是独立创作的,那也可能构成侵权呢。
总之呢,判断作品侵权得把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确定被告是不是没经过许可就用了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并发表,一段时间后发现小李的小说与自己的作品在情节、人物设定等表达形式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小朱认为小李侵权,小李则坚称自己没接触过其作品,是独立创作。双方各执一词,小朱遂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小李侵犯其著作权。
案情分析:
1、从接触原则看,小李若无法证明自己没接触过小朱的作品,这可作为侵权的初步证据。
2、就实质性相似而言,需将两部小说对比,若相似部分达到一定程度,非巧合或通用内容,可能构成侵权。
3、关于独立创作抗辩,小李需拿出证据证明确为独立创作,否则也可能被认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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