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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侵犯肖像权方面:若未获他人同意,便将其肖像用于商业等盈利之事,或是恶意扭曲、损坏他人肖像等,受侵权者有权让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诚恳道歉,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侵犯著作权方面:没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举动,就构成了侵权。
被侵权者能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且可依据实际损失或侵权者的违法所得来主张赔偿。
3.处理时:被侵权者得及时把证据固定好,像留存侵权行为的相关资料等。
可以先与侵权者商量,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位摄影师,他拍摄的一组风景照片在业内颇受好评。小李未经小朱许可,擅自将其中一张照片复制后印在自己公司的宣传册上用于商业推广。小朱发现后,认为小李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小李则称只是觉得照片好看,没想到会侵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著作权人小朱许可,复制其作品用于商业宣传,构成对小朱著作权的侵权。小朱有权要求小李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2、小朱应及时固定小李侵权的证据,比如留存宣传册等资料。可先与小李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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