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首先要指出的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他们的作品;
或者将这些作品进行汇编后通过网络向广大公众传播,这些都被视为侵权行为。
其次,若有人采用了与他人作品极为相似的表现形式,而且这种相似性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致于人们在观赏过程中容易产生误解和混淆,那么这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对他人作品进行修改、歪曲甚至篡改,从而损害到原作者的声誉,这样的行为同样被视为侵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