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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复制行为:没得到授权,就用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手段,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复制下来啦。
2.发行行为:把盗版作品给公众,像卖啦、租啦、借啦这些行为都算。
3.网络传播:通过网络把盗版作品传给公众,让大家能在自己选的时间和地点拿到作品。
4.改编行为: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改动,比如改变作品的类型或者结构啥的,要是没得到授权也不行。
5.故意侵权:明明知道是盗版作品还做上面那些事,或者明显有侵权故意的行为。
要是同时有这些行为,还没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一般就能判定是盗版侵权啦。
不过具体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综合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李未经其授权,通过复印手段复制了他享有版权的小说,并将这些复印本以出租的形式提供给公众。同时,小李还在网络上传播该小说的电子版本,对小说的结构也进行了改动。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盗版侵权,小李却坚称自己并不知情。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授权复印小说,属于典型的复制行为,侵犯了小朱的版权。
2、其将复印本出租给公众,此发行行为同样违法。
3、通过网络传播小说电子版本,符合网络传播盗版作品情形。
4、改动小说结构的改编行为,也未获授权。小李虽称不知情,但综合行为或构成故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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