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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一般依据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
若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就按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来算。
2.要是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同时,赔偿数额还得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
3.通常赔偿数额在300万元以下,要是情节特别严重,赔偿数额能是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到5倍。
计算时要充分考虑侵权行为的各种因素,如性质、期间、后果以及商标声誉等。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商标,小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小朱发现后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计算,但难以确切举证;小李则称自己获利不多。小朱认为小李侵权情节严重,要求高额赔偿。
案情分析:
1、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一般依权利人实际损失而定,本案中小朱实际损失难确定,可考虑按小李因侵权所得利益计算,若此也难确定,则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2、赔偿数额包含小朱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且通常在300万元以下。鉴于小李侵权行为,计算赔偿时要综合考虑侵权性质、期间、后果及小朱商标声誉等因素,若情节特别严重,赔偿数额可为上述确定数额的1到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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