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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未获得已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合法许可,却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中擅自使用与该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进行深度营利,其非法经营数额已经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情况;
通过非法手段伪造并冒充两种以上的已注册商标,并且其非法经营数额已经跨过了人民币三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的边界;
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都应该作为刑事犯罪的案件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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