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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接触原则:那就是被指控侵权的人得接触过权利人的作品。
要是没接触过,那可就很难说他侵权。
2.实质性相似:被诉侵权的作品和权利人的作品,得在表达上差不多相似呢。
得把作品的整体结构、情节、图案、色彩等都拿来比较,看看是不是达到那种相似的程度。
3.独立创作抗辩:要是被诉侵权的人能证明自己的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并且没接触过权利人的作品,那他就不算侵权。
总之呢,认定设计版权侵权得把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判断被诉侵权人到底有没有侵犯权利人的设计版权。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创意灯具的设计者,拥有该灯具的设计版权。小李推出一款新灯具,小朱认为其与自己的作品极为相似,遂指控小李侵权。小李坚称自己从未接触过小朱的作品,是独立创作的。双方就小李是否侵犯小朱设计版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接触原则,若小李确实从未接触过小朱的作品,则在这一点上难以认定其侵权。
2、需对比两款灯具的整体结构、外观等,判断是否达到实质性相似程度。若相似程度高,则可能构成侵权。
3、若小李能充分证明其作品是独立创作,且未接触过小朱作品,依据独立创作抗辩,可不认定为侵权。需综合各因素判断小李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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