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代孕合同有违公序良俗 被法院认定无效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近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代孕而产生纠纷。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汪某和妻子张某系四川人,201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办理代孕业务的被告刘某。2018年9月21日,双方签订了“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汪某多次给刘某汇款用于代孕工作,共计32万余元。2021年4月,因双方产生矛盾,汪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代孕_副本.jpg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明确是代孕合同,违背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代孕合同,即为代孕方与求孕方约定在代孕中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偿合同。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从代孕合同的本质来看,是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均反映出代孕合同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一面,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根据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返还给原告。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履行无效合同双方都有过错,双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开支应由各自承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擅自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及肖像直播卖米被判赔偿10万元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043次浏览
  • 0人收藏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业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隆平高科是一...

法院判决:借条过了诉讼时效不受保护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088次浏览
  • 0人收藏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雷某手持借条要求被告唐某偿还借款本息,被告唐某则抗辩即使借款属实,现在也已超过诉讼时效。原、被告之间虽存有合法之债,但法院在严格审查证据和相关事实后,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雷某的诉讼请求。...

死刑!四川岳父灭门案再审宣判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229次浏览
  • 0人收藏
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