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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拥有著作权:被侵权的作品得是有合法著作权的,这可是认定侵权的关键基础。
2.未获许可:用别人的作品时,没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3.营利倾向(多数情况):通常来讲,多数著作权侵权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过也有像恶意诋毁之类的例外情况。
4.接触与相似:侵权人得有接触到原作品的可能,而且他用的作品得和原作品在思想表达、情节结构、语言风格等方面构成实质性相似。
只有都满足这些要件,才算是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部小说并享有著作权。小李偶然得知该小说后,未经小朱许可,将小说稍作修改便发布在自己运营的付费网站上盈利。小朱发现后,认为小李构成著作权侵权,小李却辩称自己未接触过原小说。双方就小李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小说具有合法著作权,满足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关键基础。
2、小李未经小朱许可使用其作品,符合未获许可这一要件。
3、小李将小说发布在付费网站盈利,存在营利倾向。
4、小李虽辩称未接触原小说,但结合实际情况,有接触可能,且修改后的作品与原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综上,小李构成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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