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整体视觉感受:对比两部作品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像构图样式、色彩组合以及线条运用等方面。
要是整体视觉感受相近,就有构成侵权的可能。
2.独特创作元素:留意作品里独有的那些创作元素,比如特别的图案或者造型等。
倘若这些独特部分相似,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便能认定为侵权。
3.普通观察者视角:从普通观察者的角度出发,在不做细致剖析的情况下,判断两部作品是否容易让观察者产生混淆。
要是普通观察者难以分辨清楚,就很可能构成侵权。
总之,认定相似度需要全面考量多个因素,以此来判定是否侵犯了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色彩明艳,构图独特,其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动物造型。小李也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小朱发现小李作品在构图样式、色彩组合上与自己的极为相似,且那个独特的动物造型也十分相像。小朱认为小李侵犯其著作权,小李则坚称是自己独立创作,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整体视觉感受看,两部作品在构图样式、色彩组合方面相近,有构成侵权的可能。
2、独特创作元素上,特别的动物造型相似,若达到一定程度,可认定侵权。
3、以普通观察者视角,两部作品易让观察者产生混淆,也很可能构成侵权。需全面考量这些因素判定是否侵犯著作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