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要是没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去复制、发行他们的文字作品呀,像音乐、电影之类的各种作品,要是违法所得的钱比较多,或者还有其他很严重的情况,那就要蹲三年以下的牢,还得罚点钱;
要是违法所得的钱超级多,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就得蹲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并且要罚更多的钱。
要是为了赚钱,明明知道是上面说的那种侵权复制的东西还去卖,要是违法所得的钱特别多,就得蹲三年以下的牢,或者罚点钱。
通常呢,违法所得有三万元以上就叫“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啦。
还有其他严重情节呢,就像没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发行那些作品,复制的东西加起来有五百张(份)以上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呢,就是复制的东西加起来有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等。
案情回顾:
小胡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大量复制某热门电影并出售,违法所得达二十万元。小李知晓这些是侵权复制品,仍从其手中购进并售卖,违法所得五万元。后小胡、小李的行为被发现,二人对自己的侵权售卖行为供认不讳,但对量刑和罚款金额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电影作品,违法所得二十万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且复制数量或超五百张(份),构成严重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小李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售卖,违法所得五万元,达到“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