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如需主张优先权之权利,申请人应于递交申请之时以书面形式进行声明并于三个月内提交首次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若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声明或超过上述期限仍未能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者,则将被视作未曾主张优先权。
此外,申请人有权于其发明或实用新型首次提交至中国的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再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同一主题提交专利申请,从而享有优先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