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涉嫌侵权产品之间的区分在于观察它们是否符合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定义。
通常情况下,产品的功能和用途是我们判断的基本标准,同时还需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中对相关商品进行的详细分类。
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完全相同,即可认定这两种产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反之,若两者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认定这两种产品既符合相同的特征,又不具备相似之处,进而排除了专利侵权的可能性。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