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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为有效规避涉外侵害,我国应将涉及到国防利益方面的专利申请置于保密状态。
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评估后确认其所受理的某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除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急需得到保密保护,则应立即做出将此申请视为保密专利申请的决定,并向相关申请人发布通知。
对于此类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失效宣告等具体事项的实施流程,均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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