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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后头的商标使用者那可是相当有市场影响力哩,他们的商标都被相关大众给熟知。
2.前头的商标虽有一定名气,但后头商标一用,就把前头商标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给搞混,让相关大众误以为前头商标是后头商标使用者弄出来的,或者觉得两者有啥特殊联系。
3.后头商标的使用行为,很容易伤害到前头商标权利人的权益,像把前头商标的显著性给削弱,把前头商标的商誉给淡化之类的。
总之,商标反向混淆主要就是盯着后头商标使用者的行为对前头商标权利人权益的影响,以此来确定有没有构成反向混淆的侵权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个有一定名气的商标,用于其经营的商品。后来,小李也开始使用一个与之相似的商标,小李的商标凭借强大市场影响力被相关大众熟知。这导致大众容易将小朱商标所指商品与小李的混淆,认为两者有特殊联系,小朱认为小李行为损害其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李使用相似商标且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造成大众对小朱、小李商标所指商品的混淆,符合商标反向混淆中容易使相关大众产生误认的特征。
2、小李的行为可能削弱小朱商标的显著性,淡化其商誉,损害了小朱作为商标权利人的权益,有构成反向混淆侵权行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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