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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未经许可在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易致混淆,还有销售侵权商品等行为,皆属侵权。
2.代加工仿冒他人商标属于此类侵权行为,会侵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
3.若被认定侵权,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具体处罚程度依侵权情节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
小郑拥有某知名运动品牌的注册商标。小李未经小郑许可,找来小胡的工厂代加工仿冒该品牌的运动鞋,并进行销售。小郑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自己商标的产品后,将小李和小胡告上法庭,认为他们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二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小郑的注册商标,且销售侵权商品,小胡代加工仿冒商标的产品,这些行为均属于侵权。
2、他们的行为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害了商标注册人小郑的合法权益。若被认定侵权,按法律规定,小李和小胡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具体处罚依侵权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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