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1.有先前的侵权举动:
这意味着之前已经有别人在侵权啦,这可是重复侵权的起始点哦。
2.再次进行侵权行为:
要是先前的侵权行为没被好好处理或者影响没消除掉,又做出了一样或者类似的侵权举动呢。
3.主观上有故意:
一般来说,侵权人得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侵权的,还故意去做,就是主观上有过错啦。
4.侵权行为有连续性:
两次及以上的侵权行为在时间上是有一定连贯性的,不是单独的行为哟。
就好比呢,有个公司第一次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之后不但没停止,还继续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用这个商标,那就很可能构成重复侵权啦。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的公司此前侵犯了小李公司的商标权。在未妥善处理该侵权事宜、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况下,小朱明知自身行为属于侵权,却仍在类似商品上继续使用该商标。小李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复侵权,遂将小朱告上法庭,双方就小朱是否重复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公司存在先前侵权举动,此为重复侵权起始点,后续又做出类似侵权行为。
2、小朱主观上存在故意,明知是侵权行为仍继续为之。
3、两次侵权行为具有连续性,并非孤立行为,符合重复侵权构成要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