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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若他人商标存在注册不当情况,能申请撤销。
像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
2.拥有在先权利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标,同样可申请撤销。
申请人需备好充足证据材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并依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先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极为相似,怀疑小胡是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小李认为该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权利,在小胡商标注册后的第三年,小李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小胡商标的申请,双方就商标是否该撤销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拥有在先权利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小李作为在先权利人,在规定的五年期限内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时间要求。
2、若小胡确实是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该商标,利害关系人小李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后续将依据小李提供的证据及规定程序来判定是否撤销小胡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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