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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盗版侵权立案标准通常为五万元以上。
未获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多种作品,或出版他人专有出版权图书,复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可立案。
各地司法机关会依本地实际情况调整立案标准,且不同盗版侵权行为立案标准可能有别。
像涉及计算机软件等高科技领域的盗版侵权,有专门认定标准和金额要求。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丽未经其许可,大量复制发行他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小胡向相关部门举报,称小丽的行为构成盗版侵权。小丽则辩称自己复制发行的数量并未达到立案标准,不构成侵权。据查,小丽复制的作品复制品已达四百多张,且涉及计算机软件领域。
案情分析:
1、一般盗版侵权立案标准为五万元以上,或复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本案小丽复制作品复制品未达五百张,从常规标准看似乎未达立案标准。
2、但本案涉及计算机软件领域,有专门认定标准和金额要求,且各地司法机关会依实际调整立案标准。所以小丽是否构成盗版侵权,需结合该领域专门标准及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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