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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不知情售卖侵权物品,需停止侵权行为与消除影响。
若权利人主张赔偿,依实际损失确定,难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或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
2.赔偿数额还包括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若权利人能证明售卖者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物品,售卖者可能承担更重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在经营一家文具店时,从常规渠道购进一批笔记本进行售卖。然而,小丽发现这些笔记本侵犯了其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将小朱告上法庭。小朱表示自己并不知情该笔记本为侵权物品。小丽要求小朱停止售卖,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不知情售卖侵权物品,但依据法律规定,需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售卖该侵权笔记本,同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2、若小丽主张赔偿,赔偿数额应先依其实际损失确定;难以确定时,按小朱的侵权获利或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且小丽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也应由小朱承担。若小丽能证明小朱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物品,小朱可能承担更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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