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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恶意取得专利权与滥用专利权并非必然关联。
滥用专利权指专利权人行使权利超合法范围,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恶意取得专利权侧重主观故意,明知不符合条件仍故意为之。
即便专利权合法取得,后续行使若符合滥用构成要件,如限制竞争等,也构成滥用。
3.反之,恶意取得专利权但未在行使中出现滥用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专利权。
总之,二者无绝对因果关系,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认定。
案情回顾:
小李通过不正当手段,明知自己的发明不符合条件仍恶意取得了一项专利权。随后,小李凭借该专利权,要求小胡的公司停止生产类似产品,否则将起诉侵权。小胡认为小李恶意取得专利权且在滥用权利,损害了自己公司的合法权益,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恶意取得专利权与滥用专利权并非必然关联。小李虽恶意取得专利权,但不能仅凭此认定其滥用权利。
2、判断是否滥用需看其行使权利是否超出合法范围。小李要求小胡公司停止生产类似产品,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限制竞争等符合滥用构成要件的行为,依具体情况认定是否构成滥用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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