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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不知情卖车标产品易侵商标权,商标权乃商标所有人专属权利。
通常,不知情非免责理由,认定侵权后,依具体情形判断有无减轻或免责情形。
2.若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且提供者能提供相关信息,可能只需停止销售,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3.若持续销售且明知或应知产品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遭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4.在此情况下,应尽快了解法律规定及自身行为性质,积极采取措施,以规避更多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汽车用品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一个不明渠道购进一批车标产品进行销售。小丽发现小朱所售车标侵犯其商标权,将小朱告上法庭。小朱坚称自己并不知情,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商标权归商标所有人专属,小朱虽不知情,但通常这并非免责理由。需进一步认定是否侵权。
2、若小朱能证明车标产品有合法来源,且提供者信息完备,那么他可能只需停止销售,无需担责。若持续销售且明知或应知侵权,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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