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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侵权生产的赔偿,先按权利人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定。
要是实际损失不好确定,那就按侵权人侵权所得的利益算。
2.倘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难以明确,就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3.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能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到五倍范围内确定赔偿额,且赔偿数额要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若权利人已尽力举证,而侵权相关账簿等资料主要在侵权人手中,可责令其提供;
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法院可参考权利人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李发现小胡生产的产品商标与自己拥有商标权的产品极为相似,认为小胡构成商标侵权,遂将其告上法庭。小李主张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但难以提供确切证据。小胡则坚称自己获利微薄,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李实际损失不好确定,若小胡侵权所得利益能明确,可按此计算赔偿。
2、若小胡侵权获利也难以明确,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
3、若小胡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到五倍内定赔偿,还需包含小李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若小李尽力举证,而侵权相关资料在小胡手中,小胡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法院可参考小李主张和证据判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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