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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咱先看按权利人因被侵权受的实际损失来定赔偿。
要是这实际损失不好确定呢,那就按侵权人因侵权获的利益算。
2.要是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定。
3.要是这实际损失、侵权获利和许可使用费都不好确定,那就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给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算赔偿数时,得把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还有商标声誉等因素都考虑进去,这样才能更合理地确定赔偿金额,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李拥有某知名商标,小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小李发现后将小胡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小李难以证明自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小胡也拒不提供因侵权所获利益的账目。同时,该商标并无许可使用的情况,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李实际损失不好确定,且小胡不提供侵权获利情况,无法按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获利来确定赔偿。
2、又无商标许可使用费可参照倍数确定赔偿,故应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在三百万元以下判给赔偿,同时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期间、后果及商标声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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