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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侵犯商标权得赔被侵权人损失,按权利人被侵权实际损失算,不好确定就按侵权人侵权所得利益算。
2.要是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所得利益难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定赔偿额。
3.恶意侵犯且情节严重的,能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基础上,按一倍到五倍确定赔偿数,这赔偿数还得包括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4.法院定赔偿数额时,若权利人尽力举证,而侵权人掌握相关账簿资料,可责令其提供,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假的,法院可参考权利人主张和证据判赔。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所售商品使用的商标与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极为相似,认为小李侵犯其商标权。小胡主张按自己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难以确切举证。小李则坚称自己获利不多,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胡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被侵权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小李侵权所得利益计算赔偿额。若二者都难确定,则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2.若认定小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基础上,按一倍到五倍确定赔偿数,同时包括小胡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若小胡尽力举证,而小李掌握相关账簿资料却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法院可参考小胡主张和证据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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