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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商标撤三即商标注册人在特定时长未使用其注册商标,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若撤三申请获批,商标便会被撤销。
2.但在商标撤三程序中,商标注册人能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并提供使用证据。
若成功证明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该商标,商标局会驳回撤三申请,商标得以留存。
3.由此可知,商标撤三并非绝对不可撤回。
商标注册人需留意商标撤三程序,及时答辩并提供使用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4.需强调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因法律规定差异,商标撤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
进行相关操作时,应咨询专业商标律师或代理机构,保证操作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胡发现小李注册的商标在近三年未使用,便依据“商标撤三”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局受理后通知小李。小李认为自己有使用该商标,只是相关证据收集较麻烦。双方围绕该商标是否真在规定时长未使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商标撤三程序里,小胡有权因认为小李商标未使用而申请撤销,这符合法律规定。
2、小李作为商标注册人,若能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并提供使用证据,商标局会驳回小胡的撤三申请,从而维护小李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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