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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侵犯著作权是否构成犯罪,不能只看册数。
2.以营利为目的,存在特定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利情形,违法所得多或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其作品,复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传播其制品,复制品达五百张(份)以上等。
3.判定时要综合违法所得、情节等因素,不能仅依据册数。
案情回顾:
小朱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小胡许可,传播其作品,复制品达四百张(份),同时传播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小丽许可的制品,复制品达三百张(份)。小朱认为自己传播的复制品数量未达五百张(份),不构成犯罪。而著作权人小胡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小丽则认为应综合判定,小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判定侵犯著作权是否构成犯罪,不能只看册数。虽然小朱传播的作品和制品复制品数量均未达五百张(份),但还需综合违法所得、情节等因素。
2、以营利为目的,存在特定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利情形,违法所得多或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所以不能仅因数量未达标准就认定小朱不构成犯罪,需全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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