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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外观设计侵权判断非仅看差异处。
若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用与涉案相似外观设计,易致混淆即构成侵权。
2.判断近似需综合考量整体视觉效果等,不能仅依局部细节差异认定不侵权。
细微且不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差异仍可能侵权,差异明显能让消费者区分且无混淆则可能不侵权。
3.总之,不能凭几处不一样就判定侵权,应综合多因素准确判断,以避免误判。
案情回顾:
小李经营一家灯具店,其所售的一款吊灯外观独特。小静发现小胡的店铺也在售卖一款吊灯,与小李的吊灯极为相似,认为小胡侵犯了小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告知小李。小胡则坚称两款吊灯存在一些细节差异,不构成侵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外观设计侵权判断并非只看差异处。若他人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似外观设计,易造成混淆即构成侵权。此案件中,需判断两款吊灯是否因相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2、判断近似要综合整体视觉效果,细微且不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差异仍可能侵权。不能仅依据局部细节差异就认定不侵权,需全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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