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专利公开并非授权标志,它只是专利申请案在特定期限内,由专利局向公众披露申请内容,让大家知晓有此技术方案罢了,可还没经历审查与授权流程。
2.而授权,是在专利公开之后,经过专利局的实质审查,确认该专利申请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才会颁发专利权。
3.由此可见,专利公开仅仅是专利申请过程里的一个阶段罢了,只有历经授权程序并拿到专利权后,专利申请人才真正享有该专利的独占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就一项技术方案分别提交了专利申请。不久后,小朱的专利申请进入公开阶段,他便对外宣称自己拥有该技术的专利权。小李却认为,专利公开并不代表获得授权,小朱此时并无独占权。两人为此产生争议,寻求法律解决。
案情分析:
1、专利公开只是专利申请案在特定期限内向公众披露申请内容,尚未经历审查与授权流程。小朱仅因专利公开就宣称拥有专利权,这种认知有误。
2、授权是在专利公开后,经专利局实质审查,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才颁发专利权。只有经授权拿到专利权,专利申请人才有独占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