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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判定外观侵权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
整体视觉感受:
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的整体模样、图案及色彩搭配给人的直观感受。
若二者视觉相近,易让相关公众混淆,就可能构成侵权。
以普通消费者为准:
以普通消费者的知识和认知能力来评判外观设计的异同,并非以专业设计人员的细致观察为标准。
注重区别特征:
着重留意两者的差异之处,若区别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不大,便可能构成侵权。
考虑在先设计:
若被控侵权产品在申请日之前,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国内公开使用或为公众所知,就不构成侵权。
案情回顾:
小胡持有一款新型灯具的外观设计专利,其独特的造型与色彩搭配独具特色。小李生产并销售的灯具在整体模样、图案及色彩搭配上与小胡的专利产品极为相似,小胡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外观侵权,将其告上法庭。小李则坚称以普通消费者的知识和认知能力看,两款灯具存在区别,不构成侵权。
案情分析:
1、判定外观侵权需从整体视觉感受考量,小李的灯具与小胡专利产品极为相似,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可能构成侵权。
2、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知识和认知能力评判,小李称有区别但需结合此标准判定。
3、还需注重区别特征,看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是否不大。
4、同时要考虑在先设计,若小李能证明其产品在申请日之前有相近设计公开,便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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