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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无效后使用可能侵权:
若商标已宣告无效,不再受法律保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致混淆,可能侵权。
2.无效宣告程序前使用不视为侵权:
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未作决定前使用,因其法律状态不确定,通常不被视为侵权。
3.明知无效仍使用可能恶意侵权:
若在后使用人明知商标已申请无效仍继续使用,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
4.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商标被无效后使用期间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个商标用于其经营的服装产品。小丽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遂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在无效宣告程序进行期间,小李在类似服装商品上使用了与小胡商标近似的标识。后小胡商标被宣告无效,小胡认为小李在无效宣告程序前及商标无效后使用近似标识的行为构成侵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未作决定前,小李的使用通常不视为侵权,因当时商标法律状态不确定。
2.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若小李明知已无效仍继续使用,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是否侵权,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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