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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方面:
商标保护期过了,若想继续拥有专用权,就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展申请并缴费,核准后能继续享有商标权。
要是没及时续展,商标就会进入公有领域,别人就能用啦。
2.版权方面:
一般来说,自然人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到作者死后第50年12月31日止;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权保护期是创作完成后50年,到创作完成后第50年12月31日止,且50年内未发表的就不再受保护。
期满后,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谁都能自由使用啦。
案情回顾:
小胡拥有一个商标,商标保护期即将届满。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续展申请及缴费,导致商标进入公有领域。与此同时,小李创作的一部作品属于法人作品,创作完成已超50年且一直未发表,作品也进入公有领域。小静发现该商标和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后欲使用,小胡和小李却称小静不能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商标,商标保护期过了,小胡未按规定续展,商标依法进入公有领域,小静有权使用,小胡阻止缺乏法律依据。
2、对于法人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不再受保护,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小静使用合理,小李的阻止同样没有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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