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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权侵权范围:
未经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销售侵权商品。
伪造、制造或销售他人商标标识。
擅自换商标再投入市场。
2.责任承担方式:
停止侵权,马上停止侵权行为。
赔偿损失,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确定。
消除影响,为商标权人消除不良影响。
可能受行政处罚,如罚款。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某知名化妆品商标权。小李未经小朱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同类化妆品上使用了与小朱商标近似的标识,并进行销售。小胡则伪造了小朱的商标标识卖给小李。小朱发现后,将小李和小胡告上法庭,双方就是否构成商标权侵权及责任承担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并销售,小胡伪造他人商标标识,均符合商标权侵权范围,构成对小朱商标权的侵犯。
2、根据责任承担方式,小李和小胡应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小朱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按其获利进行赔偿,同时为小朱消除不良影响,此外,相关部门还可能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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