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商标初审公告期:
可向商标局提异议,依据相关法规,说明该商标自己先使用且有影响,对方是恶意抢注,请求不核准注册。
2.商标已注册成功:
注册日起五年内,以恶意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
要提供充分证据,像业务往来知悉商标、曾高价转让企图等。
3.造成损失情况:
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市场上经营多年,其使用的商标在当地已具有一定影响力。小李在知晓该情况后,将小朱使用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初审公告期,小朱发现此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说明自己先使用该商标且有影响,小李是恶意抢注,但商标仍被核准注册。小朱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于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同时因小李的抢注行为给小朱造成了损失,小朱准备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
1、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小朱可依据相关法规,向商标局说明自己先使用且有影响,对方恶意抢注,请求不核准注册,这是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
2、商标已注册成功的情况下,小朱在注册日起五年内,以恶意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并提供充分证据,也是符合规定的。
3、对于因抢注造成的损失,小朱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能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