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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主体:
涵盖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
故意为之,多以营利为目的。
客观:
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服务用相同商标,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
相同商标指完全一样或视觉无差、误导公众的商标,同种商品、服务依分类表判断。
情节严重情形:
如非法经营额超五万或违法所得超三万;
假冒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额超三万或违法所得超两万等。
符合主客观要件会被认定此罪。
案情回顾:
小朱未经某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自己生产销售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小朱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六万元。该注册商标所有人发现后将小朱起诉至法院,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上看,小朱作为自然人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要求。
2、主观方面,小朱故意使用该商标且有营利目的,满足主观要件。
3、客观方面,小朱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的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小朱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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