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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立体商标保护范围依核准注册图样确定。
2.认定相似性时,通常从整体视觉效果综合考量。
需顾及商标三维形状、颜色组合、外形轮廓等要素。
要是被控侵权的立体商标和原告立体商标整体外观无明显差异,容易让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误认,即构成相似。
3.比如判断两个立体商标是否相似,要观察形状是否相近,像瓶身的弧度、高度等是否类似;
整体造型独特性有无相似之处,是简约还是复杂独特;
各部分比例及组合关系是否相似,如瓶盖与瓶身的衔接比例等。
若这些方面高度一致,消费者难以区分,就可能被认定相似,侵犯立体商标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拥有一个立体商标并已核准注册,该商标在瓶身弧度、高度、整体造型、各部分比例及组合关系等方面具有独特设计。小李推出的商品使用的立体商标,在瓶身弧度、高度与小许的商标十分类似,整体造型同样独特且风格相近,瓶盖与瓶身的衔接比例等也高度一致。小许认为小李侵犯其立体商标权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立体商标保护范围依核准注册图样确定,小许的立体商标受法律保护。
2、认定相似性需从整体视觉效果综合考量,包括商标三维形状、颜色组合、外形轮廓等要素。小李的立体商标与小许的在形状、整体造型独特性、各部分比例及组合关系等方面高度一致,整体外观无明显差异,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混淆误认,可能构成对小许立体商标权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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