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1.接触判断:
被侵权方得证明侵权方有可能接触到受保软件。
此为认定软件侵权的首要方面,只有存在接触可能性,后续判断才有意义。
2.相似比对:
对比被侵权软件与涉嫌侵权软件的代码等,若相似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侵权。
但普通设计或思想表达的相似不在此列,需明确区分。
3.权利归属明确:
确定软件的权利归属,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权利软件即构成侵权。
这是认定侵权的关键要素之一。
4.合理使用考量:
如为学习等目的的合理使用不侵权,侵权方若有合法依据也可不认定侵权。
需综合各种情形,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开发了一款软件并享有著作权。他发现小李的软件与自己的极为相似,怀疑小李侵权。小李则称自己从未接触过他的软件,且认为软件相似是正常情况。双方对软件相似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小胡遂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首先需判断小李是否有可能接触到小胡的软件,若不存在接触可能性,后续认定无意义,此为认定侵权首要方面。
2、对两款软件的代码等进行相似比对,区分是普通设计或思想表达相似,还是达到侵权标准的相似。
3、明确小胡对软件的权利归属,若小李未经授权使用,构成侵权关键要素。
4、考量小李是否存在合理使用情形,综合判断是否侵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