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从成立五年来审结的15710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评选出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其中,第一案“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权利人获6.58亿赔偿、补偿,刷新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纪录。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揭牌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18924件,共审结15710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郃中林表示,知识产权法庭这五年受理的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年均增长率27%,发明专利侵权类案件年均增长30.9%;当事人诉请和法庭判赔金额超过亿元的案件日益增多,反映出科技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2019—2023年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受理的案件来源地区,最多的是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占比70%;其中,来自北京市的有5372件,广东省有3455件,来自湖北的有407件,位列第十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2日举行发布会,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情况。记者柯立 摄
“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的十大案件,是目前人民法院判赔最高的知识产权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周翔介绍:“蜜胺”案件中,原告是全球生产“蜜胺”最大的企业,占据全球市场份额20%。对于侵权行为,必须判令足额的赔偿才能有力加以制止。一审法院酌情判赔了1.3亿元的赔偿数额,法庭在二审过程中进一步补充查明了相关事实,计算出被告在被诉侵权期间销售蜜胺产品获取的毛利率超过2.8亿元,法庭以此综合考虑总体案情,最终对权利人主张的2.18亿元赔偿数额予以全额支持,而且这个赔偿只是针对一期项目。判决作出之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对一、二期项目的全面和解,最后权利人获得的赔偿和补偿是6.58亿元。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不断加大侵权损害赔偿的力度,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多起案件判赔额度超亿元。周翔举例:“香兰素”案,一审法院适用了法定赔偿,判赔350万元。法庭在二审中进一步补充查明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最终判赔1.59亿元。
知识产权法庭还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去年,在8起案件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以有效遏制各类侵权行为。比如在“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庭首次适用并顶格判令5倍的惩罚性赔偿3000余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表示,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案件最多的国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标杆性裁判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在多起案件中,促成中外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以“东方经验”实质性化解跨国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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