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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行为人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相似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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