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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注册有以下原则:
1、保护商标专用权原则。
2、注册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4、自愿注册原则。
5、审查核准授予商标专用权势原则。
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受理并最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依据和法律原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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