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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如下:
1.商标使用人必须出于善意、正当目的使用。
2.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3.对他人商标上文字的使用,应以非商标的方式进行,且该使用对于说明当事人商品或服务来说是必须且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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