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公房拆迁规定:拆除国家直管公房,对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而对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拆迁公有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与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