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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国家公务人员不可以经商。公职人员违法经商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公职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条
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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