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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目前司法鉴定检材标准有审核检材必须为原件;审核检材的数量,应当与送检委托书相符等。法律规定,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
法律依据:
《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八条
刑事技术鉴定,要按下列程序进行: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对检验、综合评断。每个程序都要作出详细、客观的记录。最后制作鉴定书。
《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第九条
对检材进行物理检验或化学检验,要标明取材部位,并作详细记录。消耗性的检材,要注意留存,以备复核检验;检材过少无法留存的,应事先征得送检单位同意,并在委托登记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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