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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的规定:
1、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与经济价值;
2、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3、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其使用价值;
4、不可分物应按实际需要与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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