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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土地,在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变化后的主体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与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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