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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房子的产权证上有儿子、儿媳名字的,则房子动迁时儿子、儿媳有份。动迁款项由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没有儿子、儿媳名字的,则他们不能享受动迁补偿,但是享受动迁款的人可以以赠与或立遗嘱的方式将动迁款分配给儿子儿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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