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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工程质量验收包含以下内容:
1、地基验槽的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地基处理工程质量、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以及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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