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或修改业主公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委会委员,监督业委会工作;
3、选聘或解聘物业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续筹方案,并进行监督;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制度;
6、履行法律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