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离婚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重婚;在配偶的状态下与他人同居。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过错方依法承担离婚损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